国办、发改、能源局联合发文!分布式光伏的“黄金发展指南”来了!
可以说,目前我国的分布式光伏已进入规模化发展的关键期,但开发者在实际推进中仍面临选址盲目、并网消纳瓶颈、后期价值挖掘不足等问题。
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2025年11月密集出台的"场景意见"(国办发37号)、"消纳意见"(发改能源1360号)、"融合意见"(国能发新能93号)三份政策文件,可以说是行业及时雨了,三份政策构建了"场景引导→消纳保障→融合落地"的闭环逻辑,为分布式光伏全流程开发提供了清晰指引。
一、选址与并网:多元场景规划与精准嵌入
分布式光伏的选址环节已不再是简单的项目前期的资源评估,而需要基于"场景意见"提出的多领域融合理念,进行系统性规划。
对分布式光伏而言,选址与并网是项目落地的第一步,需紧扣政策中"应用场景培育"的核心,从"被动选址"转向"主动匹配需求"。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引领、改革推动、因地制宜、安全有序、系统推进、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支持建设一批综合性重大场景、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高价值小切口场景,扩大生产场景、工作场景、生活场景供给,推动场景资源开放,促进场景资源公平高效配置,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形成"技术突破一场景验证一产业应用一体系升级"的路径为加快培发展新甩生年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精准匹配场景类型,避免同质化布局。
政策明确提出要"分类培育分布式新能源应用场景",开发者需优先选择需求明确、消纳能力强的区域。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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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业园区(尤其是高耗能行业聚集区,如建材、化工),重点布局"屋顶光伏+负荷就地消纳"场景,利用企业白天生产用电高峰与光伏出力曲线匹配的特点,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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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振兴重点村,聚焦"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场景,结合农业大棚、鱼塘水面建设光伏,同步满足农业生产用电与清洁能源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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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公共建筑(学校、医院、政府办公楼),开发"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场景,既解决建筑能耗问题,又提升城市绿色形象。
2.分类施策的并网方案设计
根据《关于促进分布式新能源消纳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消纳意见")中"积极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空间"的政策要求,在分布式光伏并网环节可采取以下实施路径:
(五极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空间。充分挖掘分布式新能源资源潜力,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场景。增强分布式新能源自调节能力,提高自发自用比例。修订分布式新能源接网承载力评估标准,释放公共电网接纳分布式新能源的可开放容量。
接网承载力预评估
在项目规划阶段,应主动与属地电网企业建立沟通机制,全面掌握区域配电网的承载能力和可开放容量。依据"消纳意见"提出的建议,对项目并网可行性进行科学预判,规避因消纳能力不足导致的投资风险。
分类制定并网策略
根据项目规模与类型,实施差异化并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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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用及小型商业项目:推行标准化与简化并网流程的并网模式,简化接入流程,提升项目落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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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工商业项目:采用多点并网或分级并网方案,通过优化功率分配,降低对局部电网的运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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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类项目:结合"消纳意见"倡导的"主配微协同"新型电网架构,优先采用智能微电网并网模式,强化本地电力消纳能力与供电可靠性。
二、运营消纳:以制度保障为核心,构建高效利用体系
1.智能化运维与全周期质量管控
在分布式光伏运营阶段,需依据"融合意见"提出的系统友好性要求,构建先进运维体系:
智能运维平台建设:按照"消纳意见"倡导,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搭建集实时监测、故障诊断、性能分析、预测维护功能于一体的智能运维平台。该平台不仅监测发电设备运行状态,还融合气象数据、电网调度指令及用户负荷信息,实现源荷协同的智能化调控。
全周期质量管控:严格遵循国家光伏产品准入认证标准,定期开展设备检测、线路检查与安全评估工作,重点监控绝缘阻抗、防雷接地、孤岛保护等关键安全环节。
主动支撑能力培养:遵循"消纳意见"中"推广构网型控制技术"的指导方向,在逆变器等关键设备选型及系统控制策略制定中,逐步增强电压调节、频率响应、谐波抑制等主动支撑功能。促使分布式光伏从单纯的能源供应单元,升级为具备电网协同能力的电网友好型主体,提升并网稳定性与系统价值。
2.多元消纳模式与市场化运营
"消纳意见"为新能源消纳提供了多层次解决方案,分布式光伏运营需突破传统"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单一模式:
分布式新能源市场化交易:依据"消纳意见"中"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储能、虚拟电厂等通过聚合或直接交易模式参与电力市场"的政策导向,积极探索隔墙售电、分布式发电交易等新型商业模式。通过聚合商模式整合区域内分散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形成虚拟电厂(VPP),参与现货市场与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拓展收益渠道。
多时间尺度交易策略:借助"消纳意见"提出的"缩短中长期交易周期""完善体现分时价值差异的零售市场价格机制"等政策工具,制定契合分布式光伏特性的多时间尺度交易策略。在中长期交易中锁定基础收益,于现货市场捕捉价格波动机会,在辅助服务市场提供调峰、调频等容量支持服务。
绿色价值多元化实现:除电能收益外,充分运用"消纳意见"中"积极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机制,将分布式光伏产生的环境价值通过绿证、碳配额等形式转化为经济效益。
三、融合发展场景:以"系统集成"延伸价值链,破解"用得好、促转型"命题
《融合意见》作为实践路径,着重强调"新能源与各产业、各领域的集成融合",旨在推动分布式光伏从单一发电模式向多能互补、产业协同的高级形态升级。分布式光伏的长期价值实现,依赖于与其他领域的深度融合,这要求开发者突破传统"发电卖电"的经营思维,逐步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
1.推动"光伏+"多能互补,提升综合能源效益
依据政策导向,"西电西用""以绿制绿"等创新模式得到积极鼓励。在分布式应用场景中,应结合区域特性探索多元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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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北、华北等光照资源丰富但本地电力消纳能力有限的地区,可构建"光伏+制氢"系统,利用富余光伏电力电解水制氢,为周边化工园区或交通领域提供氢能;或建设"光伏+储能+电动汽车充电站"一体化设施,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绿色电力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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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部电力负荷中心,可推广"光伏+数据中心"模式,为IDC机房提供稳定且成本低廉的绿色电力;发展"光伏+冷链物流",有效降低农产品仓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最终形成涵盖电力、冷能、热能、氢能的多能联供体系。
2.深化产业协同发展,推动传统领域绿色转型
开发者可通过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建立合作机制,打造"分布式光伏+特色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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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纺织、食品加工等轻工业聚集区域,建设"光伏供电+余热回收"综合系统,将光伏电力直接应用于生产设备,同时利用车间屋顶光伏板降低厂房环境温度,减少空调系统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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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业领域,推广"光伏+智慧农业"模式,借助光伏板遮阴功能调节大棚温度,并配套水肥一体化智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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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推进"光伏+农村能源革命",为农村学校、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提供清洁供暖与制冷服务,以此促进农业与能源产业的协同升级。
3.创新商业模式,挖掘长期价值潜力
在政策对"以绿制绿"等新型业态的支持下,开发者可积极探索创新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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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光伏+碳资产开发"业务,通过项目产生的减排量申请CCER等碳交易,获取额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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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光伏+绿色金融"模式,以项目未来收益权作为质押,获取低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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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新能源汽车厂商、绿色建材企业等产业链下游企业签订"绿电供应协议",将清洁电力转化为产品附加值,例如标注"绿电制造"的建材可实现溢价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