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国管局发布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万亿市场开启!公共机构碳交易+设备升级,谁将抢占先机?
继整县光伏、风电之后,整县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来了。
全国近100万家公共机构的能源托管服务将释放出巨大的市场空间,有望成为万亿元级的“蓝海”市场。其中提到:
落实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要求,研究出台公共机构碳排放统计核算标准,探索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权交易、碳普惠体系构建等工作。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利用新能源,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推广清洁低碳供暖。
引导公共机构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因地制宜提高新能源公务用车配置比例,有序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布2024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名单,举办交流推介活动。推进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遴选发布2024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
加力落实“两新”政策,聚焦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空调系统、供热系统、电梯、变配电设施等重点用能设备开展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稳妥有序实施中央国家机关节能降碳改造项目。
推动各级公共机构以《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行业标准为指引,规范托管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推介,引导推动更多能源费用托管项目落地;推广打包托管和整县(区)托管模式,充分发挥规模效应。鼓励委托市场服务机构提供节水技术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进一步释放公共机构节水市场需求。
《通知》提出探索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权交易,标志着我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迈向新的阶段。这一举措体现了从行政手段向市场化手段的跨越,意在通过碳交易机制提高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的精准度、约束力和市场化效率。
1.公共机构为何要探索碳排放权交易?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公共机构需要完成节能降碳目标,并为“十五五”阶段设定新的管理机制。碳交易机制的引入,可以确保碳排放目标达成,同时为未来的节能降碳政策提供更加精准的市场化调节工具。
公共机构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场馆、学校、医院等,其用能规模大,2023年全国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约3.99亿吨,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3.5%。作为财政资金支持的主体,公共机构在碳减排方面承担着示范性责任。
传统的节能降碳主要依赖行政命令与财政补贴,无法形成长效机制。通知提出“落实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的新机制”,借助碳市场的价格信号,倒逼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实现更精准的碳管理。
通过碳交易,公共机构的碳排放将与资金成本直接挂钩,形成更强的碳管理动力。若碳排放超标,需购买碳配额;若低于目标,可出售配额获益。这种市场化模式可促使公共机构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节能降碳效能。
通知提出研究出台公共机构碳排放统计核算标准,为碳交易提供执行基础。
确立核算边界与方法:涵盖直接排放(燃料燃烧)、间接排放(电力、热力)、其他间接排放(公务差旅、采购)。
强化数据采集与核查:利用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信息平台,实现碳排放数据自动采集,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制定碳排放统计方法:统一公共机构碳排放计算规则,提高可比性,增强碳交易体系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通知要求探索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权交易,应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策略:
2024年,深圳福田区已成为全国首个公共机构碳交易试点单位,建立“少排可卖,多排需买”的市场化交易模式,并将交易收益用于绿化补偿、节能改造。
北京、重庆等地也跟进试点,如北京城市副中心推进光伏屋顶改造,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探索公共机构“自产自销”碳交易模式。
未来有可能会构建区域碳交易市场,鼓励各省、市级公共机构先行试点,依托区域碳市场进行碳排放权交易试验,并逐步推进全国统一碳交易体系。
通知提出“构建碳普惠体系”,鼓励政府职工通过低碳行为减少碳排放,并通过碳积分机制给予奖励。
设立个人碳账户,记录干部职工的绿色出行、节水节能行为。
碳积分兑换激励(新能源车充电优惠、绿色农产品等),增强个人参与度,提高公共机构整体低碳管理能力。
与社会碳市场联动,鼓励公共机构将碳积分转化为碳交易市场的抵消额度,扩大碳减排影响。
通知强调“扩大绿电应用、推广清洁供暖、加快新能源车普及、建设绿色数据中心”,以降低碳排放。
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减少外购电力碳排放。
政府采购优先选择低碳办公设备,降低碳足迹。
智能数据中心,采用液冷技术、智能调控,减少能耗。
升级基础设施,加快淘汰高能耗设备,提高设备能效。
通知明确,公共机构碳排放权交易要与财政支持、政府监管、市场激励相结合,推动其市场化发展。
设立公共机构绿色基金,支持节能改造与可再生能源项目。
推广绿色债券,为公共机构低碳转型提供市场融资支持。
建立碳预算管理机制,对公共机构进行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倒逼机构优化碳管理。
在《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推广打包托管和整县(区)托管模式,以充分发挥规模效应。
这一举措主要针对公共机构的能源管理、节能改造和低碳发展,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节能降碳的效率,并推动公共机构向更绿色、低碳的方向发展。
打包托管模式是指将多个公共机构的能源管理、节能改造、运行维护等需求进行统一打包,委托专业能源服务公司(ESCO)实施整体管理,以批量化采购、集中化改造和智能化管理的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改造成本。
这种模式适用于大型高校、政府办公区、医疗系统等公共机构集群,通过统一采购能源降低购电成本,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提升设备能效,并利用智能化管理平台对用能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优化调度。
相比之下,整县(区)托管模式的规模更大,主要针对整个县域或区级行政单位内的公共机构,进行一体化规划、集中投资、系统化运营,形成县域级别的综合能源服务体系。
这一模式适用于县级政府机关集群、教育系统、市政设施等,通过统筹光伏发电、储能、智能微网等分布式能源技术,实现跨机构整合,提高整体能效。
为确保这一模式的有效实施,政策引导与顶层设计至关重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制定全国公共机构托管模式推进指南,各地方政府需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和激励措施。
市场化运作是该模式推广的关键。通过合同能源管理(EMC)、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及碳交易与绿色金融工具,能够有效吸引社会资本介入,降低财政支出压力,同时形成可持续的节能收益机制。
在这种模式下,社会资本可通过长期托管项目获得稳定的节能收益,而政府则可以减少直接投资,利用托管节约下来的成本用于进一步的低碳项目开发。
此外,碳交易机制的引入,也将为公共机构提供额外的降碳激励,使得碳资产成为可交易的经济资源,为绿色发展提供新的市场动力。
打包托管和整县(区)托管模式的推广,将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首先,该模式能够通过规模化采购和改造降低单位成本,提高整体节能收益。
其次,通过智能化管理平台,公共机构能够实现用能数据实时监测、优化调度,提高能效管理的精准度。
此外,这一模式还能够进一步释放财政资金,使节能收益回流到公共机构,形成低碳发展的自我循环体系。
更重要的是,该模式有助于推动公共机构深度参与全国碳市场,通过碳交易机制获得额外收益,并推动更广泛的社会资本向绿色低碳产业投资。
首先,公共机构间的协同管理难度较大,如何确保各级机构在托管模式下的资源分配合理,仍需要完善的管理机制。
其次,由于节能改造和基础设施升级需要大量前期投资,而收益回报周期较长,如何平衡短期投资压力与长期收益回报也是一大考验。
此外,碳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尚需政策支持,公共机构碳资产管理和交易模式仍在探索阶段,需要构建更完善的市场机制。
国管局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广东省能源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定位,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加强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助力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贡献。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方向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和重大举措,特别是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改革思维,提升专业能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制和方法手段创新取得更多进展成效。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加强能源、水、粮食、资产等各类资源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健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握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求,统筹推进节能降碳,大力发展公共机构绿色建筑,更好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助力扩大国内需求。
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科学谋划“十五五”重点任务
对照《“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确定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碳排放下降指标和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目标,逐个盘点、找准短板、精准施策,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召开“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总结评估座谈会,组织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客观评价成效,系统总结问题,研提改进举措。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提高规划的引领性、指导性、操作性。
推进节能增效,抓好电、油、气等能源节约;结合零基预算改革,推进公共机构能耗定额预算制度研究,搭建能耗定额预算模型并开展应用试点。强化节水护水,宣贯《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稳步推进节水型器具普及更新,推动在京公共机构积极利用市政再生水。抓实反食品浪费,组织开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统计调查,强化结果应用,推介典型做法。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公共机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文件,组织开展废旧3C电子产品回收进机关系列活动,指导公共机构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节约型机关管理机制,持续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
落实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要求,研究出台公共机构碳排放统计核算标准,探索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权交易、碳普惠体系构建等工作。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利用新能源,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推广清洁低碳供暖。引导公共机构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因地制宜提高新能源公务用车配置比例,有序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布2024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名单,举办交流推介活动。推进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遴选发布2024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
加力落实“两新”政策,聚焦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空调系统、供热系统、电梯、变配电设施等重点用能设备开展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稳妥有序实施中央国家机关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统筹做好2025年项目审核申报、转下达和实施监管,编制2025-2030年节能改造规划,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监管,重点围绕投资控制、预算执行、项目建设等内容开展督促指导。提高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中央国家机关节能降碳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摸底用能设施设备基础数据。
推动《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全面落实。持续对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迭代升级,加紧推进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进一步推动用水、用气数据的自动采集,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功能,实现平台对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全覆盖和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准确统计。开展2024年度各地区公共机构和中央国家机关能源资源消费情况统计及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评价,下达中央国家机关2025年度能源资源消耗指标。
推动各级公共机构以《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行业标准为指引,规范托管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推介,引导推动更多能源费用托管项目落地;推广打包托管和整县(区)托管模式,充分发挥规模效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公共机构合同节水有关政策文件,鼓励委托市场服务机构提供节水技术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进一步释放公共机构节水市场需求。探索光伏等新能源利用市场机制,依托市场力量,更好促进公共机构光伏建设。
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节约能源法修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修订。加快《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所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修订。推动发布《绿色学校评价导则》、《公共机构绿色场馆评价导则》,修订《公共机构节水管理规范》,编制《公共机构能效等级分类导则》、《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运维规范》、《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南》国家标准,研究出台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维行业标准。鼓励各地区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理论研究,特别是就健全节能管理与资产管理协同发展机制,促进节能与房屋、车辆、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管理融合联动提出思路举措。发布2024-2025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优秀课题名单,编印课题成果。
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公共机构节能主题宣传活动。发布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主题优秀剧本和故事,依托遴选出的优秀作品制作节能降碳宣传片。
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讲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面授培训班,鼓励参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增强公共机构干部职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按规定完成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验收并发布名单,强化动态管理和示范作用发挥。组织“中国节水奖”公共机构领域单位和个人评选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聚焦节能降碳主线,狠抓2025年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推动公共机构在加紧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中更好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为“十四五”圆满收官、“十五五”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